一、信箱设置
党委书记信箱、校长信箱是学校领导密切联系师生员工,广泛听取师生意见和建议的重要渠道。学校在校园网首页上设置党委书记信箱(简称书记信箱,下同)、校长信箱。
二、信箱管理
书记信箱、校长信箱党政办公室负责管理。党政办公室指定专人对来信进行分类整理、办理、答复和归档,管理人员对信息严格保密。
三、信箱受理范围
凡是提交我校“书记信箱”“校长信箱”信件,除反映问题事实不清、所提建议理由不充分、联系方式无效、无法核实内容真实性、不属于我校管辖范围的信件,或者推销类信函、邀请函、给领导的私人信件等信件外,均属于办理范围。
四、信箱来信处理程序
(一)校办管理人员每天接收信件,对来信内容的真实及客观性进行核查。
(二)对于内容真实、客观的信件,需书记、校长亲自阅批的信件,根据批示意见进行处理;其它重要的来信,由党政办公室文件承办人员提出拟办意见,党政办公室主任进行初步核定后,报经书记、校长批示后进行处理;其它信件,由党政办公室主任批示后,直接转有关职能部门处理;内容简单的来信可以直接回复。
(三)承办部门在接到有拟办意见的信件处理笺后,需及时按批示的要求抓紧落实,并及时向党政办公室提出处理结果和回复意见。办公室文件承办人员应认真初审办理结果和回复意见是否符合领导批示要求,在经党政办公室主任审阅后及时做出回复。若遇重要情况,报分管领导及书记、校长审核同意后方能回复。
(四)党政办管理人员要及时催办督办,并做好有关材料的收集与归档工作。
五、书记信箱、校长信箱的来信处理时限
从收到信件之日起,对学校政策有明确规定的来信应立即回复,紧急信件或重要事项原则上在1-3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一般信件或事项原则上应在一周内办理完毕。反映问题比较复杂的信件或者一时不能解决的问题,要说明原因并在两周内给予回复。
六、书记信箱、校长信箱的操作提示
(一)遵守法律、法规、规章、社会公德和书记、校长信箱管理秩序,如实反映情况,不捏造、歪曲事实,不诽谤、诬告、陷害他人。
(二)请按要求留下姓名、电话、地址、电子信箱等,以便与您及时沟通联系。同一信件请不要重复提交。
(三)请不要用链接网页或下载其他媒体报道的形式代替写信。
(四)不属于受理范围,且不适合公开的问题视为无效问题,管理人员有权删除并且不再另行通知。